书法便是写字,但不仅仅是写字。书法之所认为法,总是有一些根柢特征和规则的。
书法的颜色简之又简,以对错为主,再加上一点红。黑是墨色,白是宣纸的底色,那少量的红,则是布满着意味的那一方小小印章。恰是这极简略的颜色组合,造就了书法的一同之美。这种美,美在精约,美在布局。白的纸、黑的字、红的印,怎样分配,怎样组合,是书法对美的寻求。颜色和布局之外,书法更注重的是笔墨,笔的波澜起伏,墨的浓淡干湿,落在纸上,每一笔都有不相同的神韵。书法之美,最受推重的仍是线条。提起线条,便想起怀素。怀素的草书,“援毫掣电,随手万变”,“墨气纸色精彩动听,其间纵横改动发于毫端”。他的狂草在画形散布、笔势往覆上呈高昂回翔之态,在整体上呈轻重弯曲、顺逆抑扬的节奏感,书法的线条之美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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