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画廊强强联合的运营策略

2018-09-04 来源: 作者:琉璃厂画院 浏览次数:1525

 

  合资画廊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其在数量和规模上都相对较小。这一形式包括本土画廊与外资画廊的合作,也包括境外不同国家画廊之间的合作。合资画廊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强强联合,此种模式中,国外人士较为熟悉国际画廊的运作模式,而国人深谙内地的艺术市场整体行情的变化与个中规则,且熟悉国内的藏家状况,因此通过这种合作的形式更有助于共同促进画廊在立足本土的同时,拓展国际市场。在中外合作的画廊案例中,由策展人皮力与桦林·布尔思(WalingBoers)在 2005 年共同创办的博而励(Boers-Li)画廊比较具有代表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一些外资画廊没有采取合作的形式,但其画廊的重要职位往往会选择熟悉国内市场环境,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国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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