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安排呈现了新的改变,在明代姑苏玉匠均为匠户,一日为匠,世代为匠。清入关以来为争夺民意取缔匠户准则,之后“姑苏的琢玉均为个别小手工业,主要以个别手工作坊为主,这种作坊都
是涣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商品生产者,自产自销”(拜见钱静著《姑苏玉器工艺的传承研讨》)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姑苏琢玉工匠人数越来越多。“溯自前清年代,苏地业此者三数百,商而工则三千余人”。
工匠安排也由传统的家庭、师徒开展到职业工会,行会的效果主要是拟定职业规则、整合职业内资源、防止歹意竞赛、维护本职业经济利益并处理同业善举,在清代手工业行会中还需要同行之间均摊官府差务。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姑苏创建玉业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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