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书法,是我国文明中的一支,它与绘画、戏曲、音乐、文学等同属艺术类别,在创造与审美活动中,具有相同的规律性与普遍性。但书法也有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特别性。就方法而言,书法以汉字为载体,以线条与字体结构为体现前语,因而比绘画等具有更强的抽象性。经过对线条、结构等的有用体现,传达我国传统的美学精力,使著作抵达一种审美高度与深度,这与绘画、音乐等传统艺术的目的又是相同的、一起的。
我国的传统美学依据传统哲学,它是我国人对天然、人、社会的深化了解后的经历总结。作为天然国际的主体,人惟有与客体(天然)的谐和才调为人类的生计与翻开供给保证。艺术美学的理念亦便从此而来。在我国古代哲人与艺术家看来,天然国际与人类社会无时无处不存在敌视,而敌视的两端彼此激荡,彼此转化,谐和同处,由此构成事物的改动与翻开。在书法艺术方法中,线条的刚柔、浓枯、燥润、粗细、方圆、断连等与结构的真假、开合、聚散、巧拙、奇正等皆体现为敌视的敌视,而这些敌视体的一起与谐和,便构成书法艺术方法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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