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不是一种艺术风格
2020-10-14 来源: 作者:琉璃厂画院 浏览次数:1240
这样看来,“自然”不是一种艺术风格,而是一种“元风格”。我们不妨把“风格”理解成“个性化的模式”,即把作品变成作者自己个人拥有之物。“风格”意味着一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特征,它们构成一组作品相当独特的共性,就像不同家族成员的生理特征之间的相似性一样,能够被训练有素的眼睛辨认出来。一件体现了“审美自然”理想的艺术品尤其每被视为与作者一体。在观众/读者眼里,其审美表面是透明的(哪怕这一点带有欺骗性,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创造过程远不如作品让观众/读者发生的信念重要);它让观众/读者相信它传达了在某个特殊历史时刻的作者的真实存在(这在中国传统里常被理解成其道德人格),而且不经过任何物质、时间或空间中介的扭曲。当观众观看这样一件作品时,他们眼里看到的是背后活生生的作者。一旦“自然”成为艺术的最高理想,最好的艺术品就必然是个人化的了。可以说,对“自然”理念的强调恰恰契合了北宋主要文人艺术种类里大胆的个人主义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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